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
现将广东省老字号协会《关于开展第五批“广东老字号”评定工作的通知》(粤老协〔2016〕9号)转发给你们,请你们高度重视,认真学习文件精神,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按文件要求的内容和时间进行申报,并出具初审意见报告。此项工作也是我市质量强市和梅州市创建旅游休闲城市工作的重要内容,请于8月23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3份报市商务局贸易促进科。
附件:粤老协〔2016〕9号文
梅州市商务局
2016年7月7日
(联系人:郑创声 高森梅,电话:2256697,传真: 2396832,邮箱:mzmyfz@163.com)